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招聘合同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能力,经上级批准,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拟招聘合同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5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合同制公安辅警5人,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大东公安分局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辅警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要求男性,年满18周岁,并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41978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人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6.身体任何部位具有纹身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三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的,有C1票(含)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大东公安分局(大东区大北关街36-2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会计证(会计从业经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写《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1)1份、2张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大东区政府网”(http://www.sydd.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四、招录程序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公安大东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报名,体能测试标准为:
体能测评时间安排报名前进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等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公安、人社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题拟制、评分。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由公安大东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大东区人社局参与并监督,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数量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大东区政府网查询)。
(四)拟定招录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加权重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招录人员。其中笔试权重为50%,面试权重为50%,面试成绩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定招录人选。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查询,单项成绩高者列前。
(五)体检。
体检由公安大东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按照拟定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相关信息请登录大东区政府网查询),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公安大东分局具体负责实施,参照“公安人员聘用政审要求“进行政审,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东区政府网” (http://www.sydd.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接受监督,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录用。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考录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做最终决定。
七、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用人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合同签订。本次聘用辅警人员的用工形式为派遣制临时用工性质。本人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相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4-88503078
附件: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辅警报名表
详细信息及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