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及《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 号)要求,本着“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原则,践行“知行合一、开放融合"的理念,秉承社会使命感,学习感受企业价值创造的全过程,促进各院校紧跟时代步伐,及时转变教学理念优化育人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组委会决定举办第三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相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及参赛对象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主要针对本科院校商科类金融、会计、管理、经济学等专业学生);竞赛分为两个组别,本科组:企业经营分析,研究生组:大数据分析与决策,两个组别同时进行,满数均为 100 分。
本科组:每所学校限报 2 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由 4名选手和 2 名指导教师组成,学生不得跨校组队;
研究生组:每所学校限报 4 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由4 名选手和 2 名指导教师组成,学生不得跨校组队。
正式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需所在院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支持单位:沈阳跃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地点及竞赛流程
(一)竞赛时间及地址
2021 年 11 月 13 日比赛,因疫情原因,比赛在线上平台举行。
(二)竞赛流程
平台培训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
校内赛时间: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正式比赛时间:
2021 年 11 月 13 日
开幕式 开幕式 08:30-09:00
正式竞赛 本科组、研究生组 09:00-12:00
颁奖 颁奖 14:00-14:30
闭幕式 闭幕式 14:30-15:00
四、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为团体赛,分本科组及研究生组,两个组别单独核算排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竞赛分两个组别,本科组,利用大赛提供的专用分析工具进行企业经营分析。大赛提供专用的分析工具,并给出实体企业静态案例,由学生团队对经营结果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评价并出具向企业管理层汇报使用的企业经营财务分析报告。学生可以选择使用赛务组提供的工具,也可以自己设计工具使用。自己设计的工具应当一并提交大赛评审组。实体案例分析内容可涉及以下内容:成本性态分析、变动成本分析、本量利分析、杠杆分析、资本结构分析、财务报告分析、财务效率分析、企业业绩评价、企业估值分析等在大赛指定的竞赛专用平台上,利用大赛提供专用分析工具解决实体企业问题。研究生组,利用大赛提供的大数据平台进行财务分析与决策。该平台以公开披露的市场信息为基础,将财务分析与决策的相关知识与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相结合,构建可视化动态模型。由学生团队通过切片器对不同上市公司、不同期间、不同行业、不同区域进行筛选,实现对上市公司财务分析与决策的形状识别、特征描述、区域分析、行业分析、标杆分析等不同角度分析,依据实体企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二)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分数为 100 分,竞赛成绩为系统自动出具,竞赛结果按照组别得分进行排名,得分相同的按照提交任务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五、奖项设置
(一)选手团队奖
本科组、研究生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获奖团队数量按比例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大赛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凡获得团体奖项的参赛队指导老师按照参赛队团体得奖等级确定优秀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 )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请在⒛21年 11月 1日 前,于 辽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报名。
(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卓
电 话:15524032812(微 信同 步 )
注 :大赛 不 收 取 任 何 报 名 费 用 ,希望 各 院 校 认 真 组 织 ,精心做 好比 赛 的 各 项 工 作 ,积极 参 加比 赛 ,充分 展 现当 代 大 学 生的 风 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