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实施方案通知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3.创作的作品完成人最多不得超过3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三完成人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只能有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指导教师的顺序填写。

4.参赛高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大赛作品不超过10项。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参赛作品类别

(1)小型动物标本;

(2)植物标本;

(3)昆虫标本;

(4)医学标本。

2.参赛作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参赛作品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作品制作过程应体现出标本制作的专业技能、创新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不包括玻片标本等显微标本,不接收大型动植物标本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珍稀动植物标本。

3.评审方式

省赛初赛以评审专家观看作品视频、照片的方式确定入围省赛决赛一、二等奖候选作品名单。入围作品再经过评审专家在决赛现场评审以及选手陈述和答辩表现确定其最终获奖等级;其余作品通过专家对作品现场评审及其视频表现情况最终确定其获奖等级(未入围决赛作品团队不参加现场陈述、答辩环节)。

4.决赛陈述、答辩要求

(1)答辩方式

参赛团队要结合PPT或多媒体视频进行现场展示、答辩。

(2)答辩内容

标本设计及制作工艺;

标本采集及制作过程;

创新点及先进技术的应用。

(3)答辩时间

完成人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5.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推荐作品参加省赛时,要求每个参赛高校提交一张标注参赛高校名称的光盘(优盘),光盘中包括该校每个参赛作品的制作过程视频、每个作品电子版照片一张(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配以解说,图像、声音必须清晰。视频文件为mp4格式(AVC.H264格式编码),大小不超过100M。植物标本作品和昆虫标本作品应在视频中体现标本采集过程。

(2)参赛高校推荐的所有作品成品均需由参赛团队自行带到决赛现场参加评审。为避免作品破损,竞赛组委会不负责作品实物的邮寄签收工作。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内选拔赛和省级大赛两个阶段。参赛高校自行组织校内选拔赛,并做好项目推荐、材料报送、组织参加决赛等相关工作。

1.校内选拔赛阶段(9月10日-10月15日)

校内选拔赛由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实施,评选出代表本高校参加省赛的优秀作品。在校园选拔赛结束后,各参赛高校在10月15日前统一将推荐作品的视频光盘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作品报名表(附件1)、作品证明(附件2)及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同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将推荐作品的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邮件名称为“高校名称+2021动植物标本大赛推荐材料”;同时,被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务必在10月15日前,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上填写报名信息(作品名称、完成人以及指导教师信息与纸质版报名材料一致),并上传作品成品照片一张。参赛高校负责人在平台上完成作品推荐操作。

2.省级大赛阶段

省级初赛:10月16日-10月24日

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参赛作品,确定入围省级决赛一、二等奖候选作品,确定三等奖和优秀奖候选作品。

省级决赛(10月30日-10月31日)

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线下现场评审,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分数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同步进行公示。决赛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织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沈阳农业大学承办。由主、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并聘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沈阳农业大学。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高校专家组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专家组,负责制定《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竞赛评奖办法》并根据评奖办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与立意、设计制作、创新性对作品进行评审,具体标准见附件4。同时,结合选手答辩表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2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其他

(一)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老师 18640296027   

王老师 18302402416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沈阳农业大学,邮编:110866(只接收报名推荐材料,不接收参赛作品实物邮寄!)

组委会邮箱:zxm@syau.edu.cn

(二)其他

1.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及其知识产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竞赛安全

参赛选手在制作标本时要符合制作规范并注意安全,避免被动物、昆虫咬伤;要做好动、植物的检疫工作,动物材料要求来源正规,避免感染疾病;医学标本要提供来源证明。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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