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师生建言献策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爱校意识,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参与度,凝聚全校师生员工智慧,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0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本着“建有用之言,献管用之策”的原则,全方位、多层面鼓励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既可针对学校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就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采取自愿原则,可以以学院或部门的名义,也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的方式提出建言献策。

四、参与方式

1.参与者要认真填写《辽宁传媒学院建言献策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ncu_ddc@163.com

2.纸质材料需要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统一报送至督导处。

五、有关要求

1.注重质量,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理由充分、实用价值高,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证据确实。

2.内容要条理清晰,文字表述要简练准确;必须一事一议一策,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创新性、效益性及决策参考价值。

3.单纯的意见、希望和要求,无具体整改措施和实施办法的,不属于征集范围,不予受理。

4.互相抄袭,建议内容、整改措施、办法等内容雷同的不予受理。

 

附件:辽宁传媒学院建言献策登记表

 

 

                        督导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