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开学准备及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期初教学检查,以单位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教室落实及室内卫生情况检查,教室课桌椅数量、质量,多媒体、扩音设备、黑板、黑板擦、粉笔等教学设施完好及到位情况检查;
2.实训室、语音室、计算机机房、智慧教室等教学设施、设备情况检查,确保教学需求,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3.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所有教师“教学五件套”准备情况检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稿教案、教学日志、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料。
4.教学运行检查,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
5.上学期的试卷评阅、成绩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学校抽查: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8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逐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教学秩序。
2.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督导,充分发挥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的重要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以大范围听课评课为抓手,力求全方位了解每门课程授课情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做好听课安排,提倡同行之间相互听课、学习提高,尤其是新入职教师要按照青蓝工程要求,制定并实施听课计划。
督导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