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 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 Tue, 18 Jun 2024 12:42:55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5.4 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392.html Thu, 06 Jun 2024 04:46:45 +0000 /gongqingtuan/?p=2392 低头是题海,抬头是未来,2024的清雨为你们而下,鲲鹏之志,挥毫纸间,洗去铅华,决战高考,亲爱的24届高考生,请查收这份来自辽传的高考祝福!

凌云之志

夏日的清风,考场的试卷。这是独属于你们的夏日美好,无数个日夜,提灯狂刷题。而如今,这乘风破浪的日子终于来临,为梦而战,青春无悔。

安放无数艺术作品的美术馆,这里有艺术畅想的海洋,是你提高美术素养的好地方。

在这里的图书,不仅仅有书籍万本,更有一届又一届学长学姐的优秀作品,同样期待着,这里今后将也会有属于你们的作品。

万里归期,一念出山,志之所向。知你凌云志,祝你尝所愿,风生水起,正好扬帆。

杨柳依依,绿意正好,活力无限,未来无限,等待你们的来这里感受四季的变换。

广阔的操场,浩瀚的图书馆,正等待你们书写青春华章,迸发青春活力,实现青春理想。

三年提笔战四方,今朝笔下肆辉煌。披星戴月,日复一日。愿诸位考生,落笔生花,圆梦今夏。一鸣从此始,相望青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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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287.html Wed, 03 Apr 2024 06:57:11 +0000 /gongqingtuan/?p=2287 “让我如愿吧!”盼望着盼望着,志愿西部的列车开始“售票”啦!3月31日12:00 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通道正式开启!

即日起至5月中下旬,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

不少小伙伴已经蓄势待发、迫不及待要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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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是什么?”

“我能不能报名西部计划?”

“怎样报名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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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计划”你应该知道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
西部计划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了超过50万名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2000多个县(市、区、旗)基层服务,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
2024—2025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各地参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均可通过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报名。

西部计划的服务内容

西部计划的服务内容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8个专项,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各专项简介及选拔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西部计划志愿者有何待遇和优惠政策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相关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在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保障政策。

“怎么报名?”

“报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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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住!

码好下面的报名指南快快完成报名吧↓↓↓

关于报名如果小伙伴们还有疑问,可以咨询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各省(区、市)西部计划项目办,咨询电话附上。
全国项目办咨询电话。

全国项目办 010-85212269

辽宁省项目办咨询电话

辽宁项目办 024-22827064

高校项目办

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项目办 (校团委) 024-67953039

西部计划志愿者学长学姐已经迫不及待想与大家“汇合”啦

好儿女志在四方‍‍‍‍‍‍‍,有志者奋斗无悔快来加入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队伍一起背起行囊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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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086.html Fri, 23 Feb 2024 01:31:40 +0000 /gongqingtuan/?p=2086
        用实践感受家乡,用行动回报社会。这个寒假,辽传学子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千名大学生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足迹遍布我国近20个省、市、自治区,在政务实践、社区服务、媒体采编等岗位上展现辽传学子青春力量。
         
170封感谢信 礼赞辽传优秀学子
        寒假前,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团委启动了“千人千岗”辽传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组建辽宁振兴青年观察团、云贵川返乡实践团等地区专项团队15个。共征集、对接、匹配各省市实践单位500余个,县(区)及以下基层、乡村一线对接岗位400余个。在寒假即将结束之际,校团委先后收到来自山东菏泽团市委、德惠市文化馆、黑龙江富锦团市委等各单位感谢信170余封,信中对在实践岗位上表现优异的辽传学生给予高度肯定,更对辽传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表示感谢。
服务社会 政务实践“长”才干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返家乡是了解国情、认识国情、增长本领的最好课堂。” 数媒学院动漫自本2204班李宇在山西省朔州市共青团山阴县委参与返乡实践,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青年的责任与担当。他作为共青团山阴县在外大学生工作委员会书记,组织并带领返乡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团学活动。       
         人文学院文学本2201班张可意在兴安盟扎赉特旗团委实践,化身政策宣传员,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团委的短视频宣传活动。他在实践感言中写道:“这一次的工作和学习经验真的让我获益匪浅,经历了一次有意义的社会课堂 。”
干到实处 社区服务“显”担当
        城市学院环境艺术设计2202班刘颖在赣州市南康区南水街道芙蓉社区实践 , 他在感言中写道:心中牢记使命,谨记不忘初心 。刘颖说:“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新一轮的人口普查,每家每户都要拜访,了解到基层干部的工作之不易 ,也体会到了‘干到实处,件件务实’的含义。”     
       艺术学院艺设本2101班陈诗蓉在抚顺市葛布街道远航社区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 直面人民群众的日常所需 。她说:“作为肩负要穿起‘千条线’的‘一根针‘的基层工作,切身感受基层现状、了解群众需求、学习工作方法,真正实现在基层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专业实践  媒体实训“放”光彩
       新闻学院网媒专业2204班杨雨欣,在山东省泰安市融媒体中心实践中积极参与基层新闻采编工作。她说:“这段经历弥足珍贵,让课本上的知识变得鲜活起来”。同样是网媒专业的颜菡在滕州市融媒体中心实践, 开展公益直播,体验台前幕后 , 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拍摄、剪辑能力,更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了解到新媒体行业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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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142.html Thu, 22 Feb 2024 10:02:22 +0000 /gongqingtuan/?p=2142 文档0.jpg

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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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135.html Tue, 20 Feb 2024 07:57:16 +0000 /gongqingtuan/?p=213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章 团员队伍建设

  第五章 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

  第六章 领导和保障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团的基层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校基层团组织是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设立在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团组织。高校基层团组织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的地位。

  第三条 高校基层团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充分发挥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第四条 高校基层团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深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突出实践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搭建活动载体,加强与校外基层团组织的协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心系团员青年,促进学生成长,努力做党联系团员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

  (五)夯实基层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勇于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组织功能。

  (六)全面从严治团,严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队伍,加强团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在高校可以设立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

  第六条 高校本级应当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院(系)级单位有团员人数100人以上的,一般应当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委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5年,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高校团委,以及院(系)级单位团委,一般由7至1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21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委员数量可适当增加。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委设书记1人,由教职工党(团)员担任;设副书记2至4人(含学生1至2人);规模较大的高校,可以增加副书记1至2人。书记、副书记人数一般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团员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高校团委,工作确有需要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委会。设立常委会的高校,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15至21人组成,最多不超过31人。常务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常委会由团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团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常委会会议。

  除高校团委本级外,院(系)级单位等其他基层单位团委不设立常委会。

  第八条 团员人数不足100人的院(系)级单位,以及院(系)级以下单位,一般应当按照年级、学科专业、班级或部门机构职能等,设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有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可以跨班级、年级、学科专业或部门机构建立联合团支部。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5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团(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若干委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等。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人。

  院(系)级单位的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由教职工党(团)员担任。

  有教职工团员3人以上的,一般应当单独建立教职工团组织。教职工团组织的设置一般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将教职工团员编入学生团支部。

  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其中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一般应当根据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高校团组织隶属关系。省级以上团委可以结合实际,经与相关地方、行业、系统党组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调整优化高校团组织隶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高校出现撤并、多址办学、设立分校、合作办学等情况,上级团组织应当及时指导其加强组织设置,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十条 高校基层团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任期届满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高校团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按照便于工作的原则,可以依托分校分部、宿舍楼、书院、学生社区、项目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实体型或功能型团组织。

  高校团委、院(系)团委应当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建立功能型团组织。

  高校团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攻关、赛会活动等专项任务或临时性工作时,可以建立临时团组织。

  高等职业学校应当注重结合校企合作办学,依托实习实训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校企共建共管的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等建立实体型或功能型团组织。

  高校各类实体型、功能型、临时团组织应当建立网上社群,实现对团员的全覆盖。

  第十二条 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强化团组织功能。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应当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统筹支部委员、班委职责设置。具备条件的,依照程序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由团员身份的班长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政治认同、涵养家国情怀、增强使命担当。

  (三)宣传、执行党的政策,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在参与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校内外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坚持标准、科学调控、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严肃组织生活,抓好仪式教育,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执行团的纪律。

  (五)完善党团组织一体化育人链条,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

  (六)注重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团员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造、见习体验、文艺体育等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

  (七)服务学生成长,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生活、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八)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学生和教职工团组织设置,加强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九)在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推动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属青年学生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支持其依法依章依规抓好建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团(总)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宣传和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二)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团员,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开展主题团日,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

  (三)引导学生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四)发挥团员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技术技能,开展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形式多样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发展、承担社会责任。

  (五)经常性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向党团组织报告学生思想动态、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和风险。

  (六)评议推荐团内荣誉,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班级中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务。

  第十五条 高校教职工团(总)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宣传、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及时向团员通报团的工作情况,组织动员团员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任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协助党组织加强青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针对青年教职工特点开展服务活动、加强联系凝聚,听取反映意见诉求,促进青年教职工成长发展。

  (四)做好团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组织教职工团员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生团组织的建设,为学生团员作出表率。

  (五)引导青年教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掘、培育、推荐优秀骨干人才。

第四章 团员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高校基层团组织应当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组织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团员认真接受政治训练、加强政治锻造、追求政治进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高校应区分重点,针对不同团员学生群体做好有针对性的教育。普通本科学校要侧重研究型人才培养,突出学科素养培养、学科交叉培养,注重激发学习热情和奋斗精神等;高等职业学校要侧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突出职业道德、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教育。

  强化团支部在政治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聚焦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团支部一般每学年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团的组织生活,结合团员学生思想实际和认知特点,采取时事辨析、研讨碰撞、分享交流等学习形式,发挥同伴教育功能,增强思想性、情感性和参与感、时代感,注重入脑入心入魂,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七条 落实发展团员有关规定,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科学制订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规范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高校团委应当设立团校,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团员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设立团校应当注重与高校党校建设、“大思政课”建设、学科专业建设、青年人才培养等工作相结合。有条件的院(系)团组织可经上级团组织批准,联合或单独设立团校。

  第十八条 加强团员日常管理,依规管好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及时转接团员组织关系,督促教职工和学生团员按规定交纳团费,开展年度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加强对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做好新生团员、毕业生团员、升学团员、出国(境)学习生活团员的组织关系和团籍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通过理论宣讲、榜样选树、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载体,组织动员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引导团员提升精神素养和斗争本领,勇于在社会生活和网络空间中同错误观念、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校地共建、区域联建,以团支部为基本单元,有计划、大批量、小规模、经常性组织团员学生开展社会观察和社区实践,提高社会化能力,培养家国情怀。团支部一般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实践活动。

  落实团员激励机制,通过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

  第二十条 教育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为光荣,巩固和提高团员申请入党比例。在党组织领导下,加强选优、育优、推优工作衔接,优先推荐团支部书记、委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不断提高为党输送政治骨干的工作质量。

  第二十一条 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对团员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应当区分情况,及时依规教育或处理。依章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第五章 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和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要强等重要要求,把团的岗位作为优秀青年教职工和学生提升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的重要平台,选优配强高校团干部和工作骨干。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配置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教职工专职团干部职数,分校区较多的应当酌情增加专职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党员、团员青年教职工和思政课教师、优秀学生党团员等担任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挂职、兼职团干部职务的机制。在校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校团委专职团干部一般不少于5人;10000人至25000人的学校,一般不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学校,一般不少于12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应当酌情增加。院(系)级单位团组织、教职工团(总)支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团干部。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书记岗位应当专设,出现空缺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配齐。高校团委书记一般应当按照学校中层正职配备和管理,按规定列席党委、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高校团委内设机构负责人、院(系)级单位团组织书记是专职干部的,一般应当按照院(系)级单位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团组织书记是党员的,一般应当作为高校党委、院(系)单位党组织的委员人选。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上级团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协管。应当保持任期内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相对稳定。

  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应当重视选好配好教职工、学生团(总)支部书记。按照规定从严做好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骨干的选拔推荐工作。

  第二十四条 高校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应当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团的业务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省、市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高校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校团组织负责人任职培训、任期轮训机制,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高校团委、院(系)级单位团组织应当切实履行分级分类培训职责,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实现对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全覆盖。

  第二十五条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激励约束机制。

  每年应当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上级团组织应当每年组织团干部及团员青年代表开展高校团委书记满意度评价,结果向高校党委反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连续两年评价结果较差的,上级团组织应当建议高校党委予以调整。

  高校专职团干部津贴补贴、工作量核算、职级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应当不低于专职辅导员待遇。团组织对青年教师的荣誉表彰应当纳入教师荣誉表彰体系。

  第二十六条 从严加强高校团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教职工团干部直接联系学生制度。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防范化解风险或其他重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团干部,应当依规依程序严肃问责。

  高校教职工团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团的纪律,加强师德师风养成。加强对学生团干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骨干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良好学习和工作作风。

第六章 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 省、市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完善团教协作机制,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在高校的落实。在党委领导下,高校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格局,一体研究部署落实,团的工作和建设在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占比不低于10%。党建带团建情况纳入高校党委对院(系)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巡察监督范畴。建立完善高校、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分管共青团工作,党委(常委)会议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一般每学期研究不少于1次。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制度安排,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应当纳入高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实现紧密衔接。

  第二十八条 高校团委应当单独设置,不得随意撤销、降格、减员、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发生此类情况的应当予以纠正。建立高校团组织与学生工作等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九条 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划拨高校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工作经费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动态调整。

  第三十条 根据组织隶属关系,省、市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高校团的基层组织工作,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高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当作为省、市级团的领导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高校团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出现严重问题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参照执行。军队系统院校团组织的工作,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4日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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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134.html Mon, 19 Feb 2024 07:55:50 +0000 /gongqingtuan/?p=213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四章 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地方学生联合会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国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全国学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全国学联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全国学联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对于需由全国学联委员会决定的个别事项,可以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召集全国学联委员开会议决。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召集的委员会议,由所在地方的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主持。

  全国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代表大会;

  (三)选举全国学联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全国学联委员会内设若干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委员成员团体组成。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一个,委员团体若干。

  第十一条 全国学联主席团是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组成,分别派出代表行使其在主席团职权。主席团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主席团体派出的代表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任期中不宜继续履职的,应及时依程序变更人选。

  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

  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主席团推选若干执行主席并实行驻会制度。

  全国学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和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全国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全国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全国学联主席团内设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组成。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二条 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全国学联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全国学联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国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在全国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全国学联。

第四章 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地方学生联合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学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六条 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高等学校的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为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它们向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联合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委员会、主席团、秘书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对全国学联的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区学联组织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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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第一章 团员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四章 团的地方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七章 团的纪律

  第八章 团旗、团徽、团歌

  第九章 团的经费

  第十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全国各族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青团紧扣时代主题,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锐意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奋力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生动实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自成立以来,始终牢记、忠实践行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的初心使命,组织引导一代又一代青年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贡献力量。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持党的领导的立身之本、坚守理想信念的政治之魂、投身民族复兴的奋进之力、扎根广大青年的活力之源,这些宝贵经验是共青团面向未来、再立新功的重要遵循,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新时代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踊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全部工作。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努力使青年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团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贯彻党管青年原则,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协调督促青年发展规划落实,主动承担适合承担的公共职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共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和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积极参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新时代的基本任务,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聚焦先进性这一重要着力点,立足群众性这一根本特点,深化团的改革,全面从严治团,不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始终成为引领中国青年思想进步的政治学校、组织中国青年永久奋斗的先锋力量、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团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二)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必须站在理想信念这个制高点上,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激发广大青年的历史责任感和奋斗精神,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走在时代前列,引导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按照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的要求,围绕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这一时代课题,切实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三)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以青年为中心,从青年需要出发,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更多关心帮助困难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团组织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五)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对共青团改革的要求,勇于自我革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组织和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六)坚持从严治团。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从严治团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团,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首先从团干部严起,重点加强对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按照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团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团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核心团体会员,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指导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发展团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一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中团的中央和地方组织领导干部出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替补;其他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替补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五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七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

  第十八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后一年内举行。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九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组织,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团的章程、《军队政治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工作需要的,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其他每届任期三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一般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和分布聚集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第二十四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网上主旋律,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对工作活跃、成绩显著的团的基层组织,上级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共青团要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干部队伍。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旗帜,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努力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严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拓宽干部来源渠道,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锻炼干部;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突出政治培训,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监督和问责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条 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 团的纪律

  第三十一条 团的纪律是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团在党领导下的团结统一、完成党赋予的职责使命的保证。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团的纪律,共青团员必须自觉接受团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三十四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一般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由其所在基层委员会报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报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备案。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团员以纪律处分;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的,必须经团的省级或中央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本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团组织在维护团的纪律方面失职的,上级团的委员会应当对其问责。

第八章 团旗、团徽、团歌

  第三十七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第三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第四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旗、团徽、团歌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象征和标志。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团旗、团徽、团歌。

第九章 团的经费

  第四十一条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十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第四十三条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共青团要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第四十四条 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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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136.html Tue, 13 Feb 2024 07:58:05 +0000 /gongqingtuan/?p=2136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是共青团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领广大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是共青团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做到正本清源、名副其实,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全团必须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作为从严治团之魂,贯穿体现在从严治团的各个环节。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团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必须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团干部、团员必须高扬理想信念旗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组织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每月、基层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团干部培训班应安排政治理论水平闭卷测试。

  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各级团组织必须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坚持不懈传播党的政策主张,旗帜鲜明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委书记要做好表率,每年至少为团员青年进行2次以党的思想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讲。团干部、团员要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理直气壮地亮剑发声,澄清模糊认识,驳斥错误言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加强团的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团的领导机关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已入党仍保留团籍的团干部、团员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团的工作、生活中发挥好骨干、表率作用。

  二、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

  全团必须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聚焦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团干部选配和管理。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选配和协管,防止不按标准、不按程序选拔配备干部。团的领导机关每年要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团的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干部选配和协管工作情况,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整体配备率年均要达到90%以上。加强基层团干部选配管理,抓好工作考核,保证基层团干部有足够精力投入团的工作。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要求,组织实施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力争每3年对团干部轮训一遍。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委书记到岗后1年内必须接受任职培训。

  狠抓团干部作风。各级团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成长观教育,教育要求团干部虚功实做、难事长做,坚决克服工作抓而不实、缺乏实干和抓而不长、缺乏韧劲的问题。团的领导机关班子要将成长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团组织应派人列席会议。团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要坚决落实直接联系青年系列制度安排,切实做到真正融入青年。团的领导机关部署工作要科学论证、实事求是,对基层团组织提出的普遍性工作要求,领导机关干部所在团组织必须带头落实。坚持团内互称同志,不称职务。团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从严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从严治团,重点是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和专职干部,关键是各级团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团中央委员会、团中央常委会、团中央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和专职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特殊责任,自觉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从严治团各项要求推向深入。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以实际行动让团员青年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带头密切联系青年,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凡是要求团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团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示范效应。要带头严格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守住纪律底线,珍惜团干部的名节操守,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本色。

  三、从严管好团员队伍

  全团必须以团章为总遵循,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严格发展团员。发展团员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到2017年底将初中毕业班、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到2025年将全国团青比例降低到30%以内。

  改进团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团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团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防止“团、青不分”现象。强化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团员的分类教育管理。落实好团前教育、发展团员、组织生活、教育评议、奖励处分等各项规定,健全流动团员管理机制和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团员管理方式。每个团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

  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通过团员先锋岗、团员示范岗等形式,开展团员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充分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团员要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团干部、团员在组织和参加团的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佩戴团徽,亮出团员身份,展现良好形象。

  四、从严管好团的组织

  全团必须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强化抓基层、打基础、严制度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

  加强团的领导机构和领导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吸收新兴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团员,保证团的领导机构中基本群众代表的合理比例。建立各级团代会代表发言、听取意见、联系青年等制度,促进团代表履职尽责。完善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按程序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代表反映团员青年意见。团的领导机关要经常性向青年开放,带头开展直接面向团员青年的服务项目。

  加强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增强支部活力,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严格组织建设年度考核,对地方团组织的基层组织数、组织覆盖青年情况进行考核,对基层团组织的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情况进行考核。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深化区域化团建工作,大力建设青年之声、青年之家、智慧团建等工作和服务平台,把资源、项目、力量向基层倾斜,着力破解基层“缺编制、缺人员、缺资金、缺场所”的瓶颈制约。

  严肃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应少于2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五、严明团的纪律

  全团必须树立强烈的管团、治团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团干部、团员和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团章要求和各项团内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对违反团章团规的个人和组织,必须严肃处理。各级团组织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团中央决策部署,不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于全团重大工作落实不力的团组织,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同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团内请示报告制度,下级团组织每半年要向上级团组织正式报告1次工作,重大决策必须随时请示报告。

  上级团组织要综合运用干部协管、考核督查、青年评议等手段,强化对下级团组织的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团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团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真正把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对从严治团责任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团干部、团员、各级团组织,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制定的团内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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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068.html Tue, 30 Jan 2024 05:05:00 +0000 /gongqingtuan/?p=2068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团中央《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要求,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团委积极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功能,扎实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引领学校广大青年在基层社区提高奉献意识、加强实践锻炼、增长本领才干,以青春力量、青年担当,唱响一曲青春建功、振兴有我的青春之歌,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辽传青年力量。

稳步推进“常态+集中”实践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组建校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齐抓共管的工作组。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足迹,先后与牡丹社区、多福社区开展共建。各二级学院主动与省内10多个区县的50多个社区结对。联合沈北新区、沈河区、皇姑区等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2个,同时,构建“团支部+团属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模式,激发团员青年提能力扛使命的责任,促进团支部与校外社会组织的碰撞交流、优势互补,切实打造更优质的社区服务项目。

 与滨河街道多福社区等12个基层社区开展共建活动

 

二是明确工作方案。制订《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社区实践工作指引》,通过校团委设计指导、二级学院团总支个性化方案、团支部主动对接,统筹用好志愿服务、“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载体,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切实提升参与面、覆盖面。

 在牡丹社区开展“七彩假期”活动

 

三是强化主题设计。围绕理论宣讲、反诈宣传、美育浸润、助老助残、四点半课堂、文艺演出等多个主题,扎实开展专项集中实践。以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红色研学实践团的研学形式,与老党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感受信仰力量。依托传媒艺术类专业开展红色文艺演出、社区主题文化墙绘、专题片拍摄制展等活动,立体生动讲好党的故事,让居民和学生同学习、共进步。

四点半课堂项目学生展示剪纸作品

 “老年人舞蹈课堂”结课仪式

 

是注重保障激励。完善政策支持、指导教师队伍、基地建设、时长记录、社区实践专项表彰等方面保障,做好激励引领,确保大学生在社区实践中增长才干,同时充分挖掘社区实践学生典型,通过学校官微、团委官微等校院两级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表扬一批“优秀社区实践大学生”,激发大学生社区实践热情。

 

立足打造“专业+专家”实践团队

坚持专业加持,强化育人成效,在社区实践中满足多元化需求,提升实践服务质量。

一是组建指导教师团队。组织团干部、思政教师、专业课教师、专业带头人成为实践团队指导老师,形成“专业教师+思政教师+团干部”的工作体系。组织专题培训,指导学生设计实践项目,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设计社区家门口的“口袋公园”

 

二是提供专业特色服务。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各二级学院社区实践团队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专业力量,在社区实践中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基层发展。依托二级学院专业特色,精准实施特色化实践项目。如艺术学院在社区开展美育浸润活动,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课程授课的方式拉近社区大爷大妈与艺术的距离,赢得社区的广泛认可。城市学院依托环境设计专业助力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助力社区家门口“口袋公园”建设;数媒学院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课堂,利用新媒体技术帮助社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新闻学院围绕新媒体采编等课程培训,提高社区基层新媒体运营水平,为基层带去更多生动宣传手段。管理学院根据社区故事编排特色小品剧目展演促进邻里和谐;影视学院开展的少儿美术、音乐、舞蹈“四点半课堂”,为社区小朋友带来丰富多彩的七彩假期。

老年人智能手机课堂帮助社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2023年,学校6个团总支深入青少年之家开展美育浸润、文艺演出、主题宣讲、助老敬老等社会实践活动200余场。同时,利用假期各团队针对社区情况与自身特点设计出“云端相伴”等线上服务为留守儿童、医务人员子女设计课程,通过网络开展社区实践课程。针对老年人社区、青年人社区、公租房社区等不同类别社区群体实施“多对一”结对合作模式。采取不同学院、专业班级团支部结对合作,通过线上沟通配合、线下集体培训,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满足社区复合型需求。

公租房里的幸福年社区春晚

 

努力实现“项目+竞赛”转化成果

一是实践活动项目化。通过实践活动项目化策划和专业实践激活学生动手能力,让大学生们在实践中大施所能、在调研中大展才华、在岗位上大显身手,以社会实践为载体帮助学生体验职场。

二是服务评价数字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实践项目评价和跟踪采访,通过社区反馈完善项目,迭代升级,切实满足社区真实需求。

三是共建主体多元化。搭建跨界合作、供需对接平台,与公益机构、企业、社会志愿服务团队等多方合作,共同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助力拓宽服务领域,在实践活动中促进大学生双创项目转化。

四是实践活动成果化。通过项目化运营、数字化跟踪评价、多元化的共建等促进手段,设置各类专项推荐赛道,引导学生将社区实践项目总结转化为“挑战杯”“互联网+”“公益创投”竞赛作品、社会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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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Vip认证)官方入口 /gongqingtuan/2139.html Mon, 15 Jan 2024 06:00:22 +0000 /gongqingtuan/?p=2139 团徽.png

下载

 

 

 

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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