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向深入,围绕迎接建党一百年行动,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举办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守初心,学习“四史”践使命。

二、活动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均可自愿免费参加。

三、活动安排

1.优秀微课可围绕建党100周年,结合“四史”学习教育,反映“网上重走长征路”暨“四史”学习的相关知识点;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某个工作案例、经典工作场景、某个工作要点、教学环节、实践活动展开;围绕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主题的微课作品。

2.选题简洁,目标明确,有个性和特色,应围绕日常工作实践或学习教育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性的问题或内容进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等问题。作品要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拍摄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3.微课作品片长不超过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4.本次活动征集的优秀微课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活动提交截止日期间创作的作品。每所高校推荐优秀微课作品不限项,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网上推广展示,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选出25部作品推荐到教育部。

5.请申报作者认真填写《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附件1)和《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2),(推荐单位意见不填)。所有作品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选展示资格,并通报学校党委。

6.申报作者请于2021年2月18日之前将所有材料发至邮箱lm5601@163.com。

四、版权要求

高校推荐的所有作品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和抄袭。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为成果展示搭建良好平台。

联系人:李黉

联系电话:024-89745786

 

附件:

1.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

2.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

3.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