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22〕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次审核对象为: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高校中,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设置的、截至2021年已有本科在校生、但还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
我校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如下: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依据《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进行(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于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关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不容有失。
1、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重点掌握《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并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
2、建立材料撰写和审核机制,层层审核,逐级审查,主管院长批准,确保撰写质量。
四、材料报送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院系,请于2022年3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教务处,word版发教务处邮箱。
⑴《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⑵《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联 系 人:王静思
电 话:024—89745786
电子邮箱:lm5601@163.com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