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微调程序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管理教学过程、进行教学改革的基本依据。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和调整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凡经学校批准执行的培养方案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微调培养方案的,应严格按照程序变更。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微调程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微调类型
培养方案微调包括新增课程、取消课程、变更课程三种方式。其中,更改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课程属性等情况,均属变更课程的范畴。微调后的培养方案应说明适用范围。
二、微调时间
培养方案微调由学校统一组织,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各受理一次微调,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学院应在课程开课前提前申请相关课程的调整,坚决不允许事后补办审批手续。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变更培养方案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微调程序
1.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微调培养方案申请;
2.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将调整方案提交学院审议;
3.学院审议通过后,向教务处提交《辽宁传媒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审批表》;
4.学校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院将审批表原件交教务处存档,并将复印件提交教务处其他相关科室(教学运行科、综合信息科)落实调整后排课及教材征订工作,学院也同时保留微调审批材料复印件备查。
教务处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