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十四届辽宁省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0]88号)文件,我校拟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辽宁省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第二十四届辽宁省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全校任课教师均可自愿报名。

二、项目类别

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课件

课件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

(二)微课

微课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三)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常用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2)中相关规定。

四、评选方式及要求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文件中规定,高等教育组作品由学校遴选后报送省教育厅,每校限报2件作品;在参加省级“交流活动”基础上,每校可推荐不超过10件作品自行参加全国“交流活动”;按照文件要求,我校为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关,制定了校内评选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为了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我校建立两级评审制度,采取各二级学院初评及学校终审两级评审制度,严把质量关。

1.各二级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依据辽宁省及全国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制定各二级学院内评选实施方案,建立各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规范评审过程,做好各二级学院的作品选拔和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2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做好成绩的汇总、排名,每件作品需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等工作。根据去年各二级学院参加二十三届教学信息化大赛获奖数量,将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附表: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

教学单位名称

推荐教师数量(人)

城市设计学院

5

艺术设计学院

3

人文社科学院

3

新闻传播学院

3

数字媒体学院

2

管理学院

2

影视广播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各二级学院依据分配名额及成绩排名于8月25日前提交以下作品及相关材料。

(1)参赛最终电子作品及相关附证电子材料;参赛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具体如下:

各二级学院需将参赛作品按照作品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分别存储命名。每类作品里的所有教师电子材料需要单独建立一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名称为: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内包含2个材料:a.教师参赛作品电子材料 (文件命名为: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b.《参赛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附件3)电子版,请按照作品类别填写在相应表格中)。

(2)将《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管理部。评分标准参照附件5:《作品评审标准》。每个作品满分100分,各二级学院成绩汇总后请保留2位小数提交。提交电子版作品的相关信息是制作证书的基础依据,请务必准确详实填写。

(3)各二级学院提交《XX学院推荐第二十四届辽宁省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作品评选的总结》(电子+纸质版),附宣传网站地址、评选及评审中相关佐证材料及所有代表性电子版照片。总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负责活动及负责人情况、组织实施过程、人员参与情况、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成绩公布、总结反思等情况 。

以上(1)(2)(3)所需上交的材料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于2020年8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lm5601@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专家终审

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形成学校排名(学校评选的标准参照附件3执行);排名前2的作品报送到省级“交流活动”进行省级“交流活动”评选;排名前10的作品报送全国“交流活动”进行全国“交流活动”评选,全国“交流活动”报送作品要求具体参看中央电化教http://www.ncet.edu.cn和全国“交流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mtsa1998.com.cn上的相关文件;我校最终报送名单的公示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在教务网中。

五、评选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务必个人原创,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二级学院划分参赛组别。每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以参与2件作品(包括第一作者)。

六、报送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黉             联系电话:024-89745786

 

附件1:《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附件2:《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含推荐意见表)

附件4:《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5:作品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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