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传媒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打造教学改革风向标,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为更好组织推进2024年国家级与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参赛工作,现开展“2023年辽宁传媒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题,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形式参赛。
四、大赛实施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
(一)初赛(11月6日-11月17日)
各学院根据校赛方案,自行组织院内初赛。教师上交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由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复赛人选。各学院参加复赛人选不少于4人,体育部不少于3人,国际教育学院不少于1人。
(二)复赛(11月20日-11月24日)
复赛阶段,参赛教师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一个45分钟完整教学视频)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由校级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总分60分,其中: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分值20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分值40分。全校评选18位优秀教师代表,参与校级决赛。
(三)决赛(11月29日、12月1日)
决赛成绩由复赛成绩(60分)和现场评审成绩(40分)组成。现场评审环节,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自选授课班级学生10名,进行15分钟的现场授课(分值35分)和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分值5分)。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初赛组织与复赛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
2.教师应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加强交流、互学互鉴、充分展示,体现辽传特色,发扬创新精神,实践立德树人使命。
3.推荐参加复赛教师需上交教学创新成果报告(附件1,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一个(45分钟),请于11月1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张洁汝老师处。
4.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