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在结合2020年教育部社科司项目申报要求的基础上,即日起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启动202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基础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3.应用研究类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三、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五、预申报工作安排

1.请认真填写《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并于11月4日之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

2.上述为2020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待2021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科研处将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最新版申报材料。

 

 

 

附件: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评审书(待2021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以新版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