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 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 号)精神,结合 辽宁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设置劳动教育课程
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 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学校要对学 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 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 精神教育不少于 16 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 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 32 学时。大中小学要深 入挖掘其他学科中蕴含的劳动教育内容,促进劳动教育与其 他学科相互融合。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以集体劳动 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 求。培育 1000 门省级劳动教育精品课。强化课程实施,根 据实际需要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

二、落实劳动教育内容要求
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小学低年级要开展劳动意识启蒙教育,让学生 学习日常生活自理,爱惜劳动成果,感知劳动乐趣。小学中 高年级要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学会与他人合作劳 动,体会劳动光荣,养成劳动习惯。初中要兼顾家政学习、 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使学生 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职业意识,增强公共 服务意识。普通高中要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 动、参加生产劳动,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强化服务社会意 识,懂得自立自强、关心社会和他人。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 特点,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普通 高等学校要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 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形成比较成熟的敬 业、奋斗、奉献等劳动观念,树牢诚实守信、合法劳动的
意识。

三、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
全面记录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全过程,将劳动观念、劳 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 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 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公示、 审核等方式,确保评价真实。推动将劳动教育纳入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范围,列为中考考试科目,作为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四、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主导作用
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实施部门和人员,开齐开足劳 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统筹校内外劳 动教育课程资源,科学制定劳动教育课程方案和年度计划, 明确劳动教育清单和相关要求,创新设计劳动项目,增加劳 动实践活动的课时比例,真正做到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 受锻炼、磨炼意志,提高劳动教育课程的实效性。将劳动教 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合理安排学年劳动周活动。做好家庭 劳动教育指导和督促反馈。创建 200 个省级劳动教育示范 学校。

五、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基础作用
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成才观,注重培育和树立 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利用衣食住行 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 动,树立生活自理意识,养成从小热爱劳动的习惯。鼓励学 生利用节假日参加社区公益、孝亲敬老劳动以及勤工俭学等 社会劳动。支持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适时开展学生 生活技能和家庭劳动成果展示活动

六、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支持作用
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遴选、建设、命名、挂牌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方式,积极协调和引导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的企业公司、工厂农场,面向学校开放 符合条件的劳动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符合条件 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 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 利组织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 所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社区治理。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要配齐必要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及兼任教师。可聘 请劳动模范、企业技术能手、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劳动教 育教师。允许中小学校招聘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符合中小学 劳动教育需要的教师兼任劳动教育教师。每年有计划地从高 等学校相关专业选拔一批素质好的毕业生充实中小学劳动教 育教师队伍。全省各级教研机构要安排专职教研员,组建劳 动教育教研团队。将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 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劳动 教育教师评价机制,加强劳动教育教师考核评价,分类完善 劳动教育教师评价标准。

八、拓展实践场所
全省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劳动教育资源配置,充分考虑 劳动教育实际需要,建设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动 现有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升级改造。充分利用企业等纳税人向教育事业捐赠和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 范围的试点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财税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 工业、农业、服务业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开展劳动 教育。利用闲置校舍或校园空闲区域,改扩建劳动教育实践 基地(场所)。中小学校要根据国家建设标准,建齐配好劳 动教育专用场所和校外劳动基地。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等可 依据区域、企业资源和校内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实践 基地,并面向中小学开发课程、开放服务,建立资源共享机 制。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适合残疾学生特点和特殊教育规 律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 50 个省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实 践基地。

九、强化综合保障
各地区要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 资金,改善劳动教育教学条件,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 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 劳动教育。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 动教育服务。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 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建立健全 劳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评估劳动实 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十、加强理论研究
鼓励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教科研机构、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劳动教育的系统研究成果,推 进劳动教育教学实践创新,开发劳动教育课程。鼓励高等学 校加强劳动教育教学和实践研究,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成立 劳动教育教研室。建立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教研核心团队。 探索建立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联盟,推动全省劳动教育优 质资源和研究成果共享。

十一、抓好组织实施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 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及群团组织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 调,做好督促落实,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将 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全省各级教育督导体系,将学生劳动 素养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把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区域 教育质量、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 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遴选 30 个省级劳动教育实验 县(市、区)。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劳动教育重要意义, 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 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和事迹,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 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劳动 教育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