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 作委员会关于公布 2020 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名单的通知》 (辽委教通〔2020〕 81 号)确定的立项课题,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形成的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 申报内容一致。往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一并按要求报送结项材料。
2.项目最终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 (著作) 。其中,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论文(著作) ,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等检 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总相似比不得高于 20%。原则上,重点课题的主要成果,要求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至少有 2 篇学术论 文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或 1 篇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一 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主要成果,要求至少有 1 篇学术论文在正式 期刊公开发表。 出版社、杂志社开具的拟出版或拟发表的证明, 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 注 “2020 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课题编号) ”字样。
3.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和省委教育工委审查合格,方可获得结项证书; 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 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并取消其下一年度课题立项的申报资格。
4.因特殊情况,到期课题不能按时结项,可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结题审批书》 ( 一式三份) ,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 1 套并附完整结题申报材料 Word 电子版。
2.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锐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